自2019年01月01日开始,全国定额发票、机打发票等普通发票启用新版发票。重庆市新旧版发票的具体区别为:1.新版普通发票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。新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,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,内环加刻一细线,上环刻制“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”字样,中间刻制“国家税务总局”字样,下环刻制“重庆市税务局”字样,印色为大红色。旧版发票监制章内部字样为“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监制“。2. 《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》的发票名称变更为《重庆通用机打发票》;《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》的发票名称变更为《重庆通用定额发票》。新版普通发票的启用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,旧版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8年12月31日。从2019年1月1日起,全市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,纳税人不得再继续开具使用旧版普通发票。